法律诊所这个中美项目从06年底至今快6个年头了,应该说美国A大学和P大学为中国法律诊所教育的建设做出了不小的实实在在的贡献,说成是美版的白求恩精神我是赞成的。个人而言,不仅收获颇丰,而且感受颇深,仅从报销一事便见。
本来美国人似乎不会太重视发票之类的,读书时也曾报销过出租车费,结果司机随手写在卡片上的数字就通过了学校办公室的审查,大感意外,信用社会啊。
这几年做这个项目也报销过多少次了,起初往往都是打印扫描过票据、合同等原件作为附件发送即可。至于报销范围自然是韩信带兵了。然而随着BUDGET的萎缩和中国代理公司的介入,对发票的审查逐渐严格起来,不但要原件,而且要填写各种说明性表格,甚至还要往返邮件不断校正,我总在想预算越来越少当然是原因了,但也恐怕是对我们的开支和票据逐渐质疑起来了。
这也让我想起年底在单位报销的恼火,早上5点甚至3点去排队,一天财务只能办理6个号,而且会计随时都是指出你票据问题发回重审、重贴、重排队,吵架是天天发生的。我突然感到,报销难,从美国人那里来说是质疑,从自己人那里来说是刁难。质疑当然是必要的,我们情愿受到监督,更不好损毁国人形象;刁难则是无礼的,反映的又是大学行政化、官僚化的一个面向。试问:哪个中国教授没被行政悲剧过?法学教授又如何?